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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6日从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获悉,该局近日调研深圳涉农龙头企业大力推进高质量建设“深圳农场”工作部署,推动更多深企参与、更多资金技术人才进入,形成可参照、可复制的标准体系。2023年将建设42个“深圳农场”。
据了解,推动“深圳农场”建设,目的是发挥深圳技术、市场、标准、品牌、人才、开放等方面优势,助力对口地区、协作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,推动供深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当地农业全面升级。在去年确定第一批22个“深圳农场”的基础上,今年将规范“深圳农场”建设要求。日前,市乡村振兴局起草了《关于“深圳农场”建设实施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正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。
根据《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,“深圳农场”创建的类型主要是在深汕特别合作区、对口地区以及协作地区内,以种植(粮棉油菜果等)、养殖(畜禽蛋奶)、水产为主要生产经营范围,经当地工商登记、依法设立的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均可参与“深圳农场”创建。创建的条件之一是要具有深圳元素,例如为深圳企业负责生产经营管理,或深圳企业参与项目建设,设备提供、技术支持、展示营销等。
挂牌“深圳农场”可获什么支持?《工作方案》(征求意见稿)规定,在对口地区、协作地区等地区投资建设“深圳农场”的深圳企业优先享受进入“圳帮扶”线上商城、“海推海选,联展联销”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等社会帮扶相关政策;示范带动作用比较突出的“深圳农场”优先向省级、国家级平台推荐。
审读:喻方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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